2006年年初,北京债务催收公司接到委托人陈先生的电话,称肇庆的王某欠80万元的家具款没给,有欠条,已经长达4年之久。委托人陈先生委托我方帮助催收欠款。
经过当事人提供欠款人的地址我们开始调查;2006年6月13日催款小组驱车到达肇庆,到达后经委托人提供的地址进行查找;找到后经打听,那家为××××的家具公司的人员及欠款人已搬走,下落不明;催款对只好寻找其他线索;于6月15日晚驱车回广州。
2006年6月19日,经过几天调查组的反复分析及一些比较有价值的线索,查找到王某的住处,并查到王某经常去的几个地方,调查组人员决定第二天早上守候王某。
2006年6月20日,催款队一早驱车到达肇庆,分两队人对王某进行全方位的守候,结果上午9:30分王某从他的住处下来,经核实后,锁定目标,催款小组上前将其控制并出示欠条,王某当时浑身颤抖并立马承认欠款,同意还款,随后到茶楼谈判,双方经过协商,对方同意偿还欠款,先付50万,剩余30万5天后付。
晚上委托小组和委托人拿这50万现款一同驱车回到广州,欠款成功追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