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欠钱人或其家人困在屋里,超越24小时就犯了非法拘禁罪
用各种手腕,拿走欠钱人的财物,可能会犯偷盗罪、抢劫罪、**罪
损坏欠钱人的财物超越5000元,就构成成心破坏财物罪
2012年8月31日清晨,32岁的张先生和两个哥们儿在赛云台西一路的一栋住宅下彷徨。张先生看见韩某家灯开着,便上楼去敲门。张先生敲门后,韩某家的灯灭了,也没有人出来开门。这家的房主韩某,本该在7月底出借欠他的3万元,而且还用这套房子作抵押,但是张先生却一直要不回本人的钱。一点过,他再次上楼敲门,仍然没有反响。张先生终于按捺不住,他觉得韩某肯定在家,痛快找来两个**匠,清晨两点,韩某家的门被打开了。
这时,家里只要韩妻在。当她听到深夜的撬门声,吓得把卧室门反锁,并给住在同一个小区韩某的姐姐打了电话。
**赶来后
他们还自认有理
张先生等人进屋后,发现卧室的房门紧锁,其他的房间里也找不到韩某。于是,他们就在客厅里喝水、抽烟等韩某出来。没多久,韩某的姐姐来了,韩某的妻子也从房间里出来。两方发作了争论,张先生又叫来了本人的哥们儿潘某来“扎起”。
深夜的争持惊扰了邻居,邻居**后,**很快赶到现场。“我们不过是讨债,又不犯法,凭什么抓我们?”张先生丝毫不知本人的行为曾经犯法,还准备继续用这种办法“逼出”韩某还钱。直到他和几名哥们儿被带到了派出所后,张先生等人才晓得本人的行为犯了法。
金牛**经审理后以为,张先生等人的行为曾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,四人分别被判拘役4个月20天。
专家分析
假如讨债办法不当
很可能把本人送进班房
“老赖”欠钱不给,被欠钱的人是受害者,可假如讨债办法不当,很可能冒犯法律,把本人送进班房。不恰当的讨债办**触及哪些法律呢?金牛区***的检察官对这些情形逐一作出解答。
情形1
将欠钱人及其家人困在屋里,不让他们进来,能否涉嫌立功?
检察官:这种状况可能触及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,但是要将他们困在屋里满24小时,才构成非法拘禁罪。假如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殴打,就没有24小时的**了。假如债主将债务人,或债务人的家人**,逼迫还钱,也构成非法拘禁罪。
情形2
采用敲门、打电话等方式讨债,让其不得安宁,能否立功?
检察官:这种办法自身并不犯法,也属于讨债常用的手腕。但是假如*扰得太凶猛了,影响债务人的正常生活,债务人能够**,或者经过居委会、当地司法所停止调解。
情形3
债主为了讨债,将其家里的东西直接搬走,或骗取欠钱人的财物,能否立功呢?
检察官:这两种办法可能触及偷盗罪、抢劫罪和**罪。从行为上来说,假如家里没人,把他人等值的东西拿走,并且留有字条告知,固然冒犯了偷盗罪,但在实践的处置上普通是对双方停止调解。假如拿走了超值的东西,或者未告知,金额又到达一定规范,则构成偷盗罪。**的情形与偷盗罪相似,假如骗来等额财物后告知债务人,则双方调解,假如骗来后不告知,或者骗来超额财物,则构成**罪。但是,假如有别人在家里,并对其停止要挟,则可能构成抢劫罪。
情形4
债主带人到欠钱人家里,将家里的东西打砸一通,或者将欠钱人的私家车砸毁以泄愤,是什么性质?
检察官:假如打砸的东西价值比拟高,到达5000元以上,则构成成心破坏财物罪。